重庆市城市违法建设执法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7-08 10:47
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
渝江津城管违建公[2020] 1号
经查,位于江津区几江街道城南社区沿江花园A栋底楼院坝修建的违法建筑,未经规划许可,根据《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因该违法建筑当事人不明,经本机关尽职调查,仍无法确定。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20年7月19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江津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回填)。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刘女士 古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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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江津区几江街道城南5号楼3楼
江津区几江街道大同路334号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
责任编辑:罗梅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