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扩建环保焚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扩建环保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扩建环保焚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4gUmTZekSIOQiI_k3jhDg 提取码:3ms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A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扩建环保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Ogb__dnf-CG1xkL0xn0cA 提取码:ur5k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缪经理电话:17783853717 Email:miaoh@ndpaper.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4日。
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