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历年补缴的提醒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2-01-20 15:54

尊敬的缴费人朋友: 

根据渝税发〔2021〕73号文件规定,从2022年1月起,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社保部门办理了历年补缴(含历年欠费)的人员,由税务部门在1月份集中征收,现将历年补缴计划缴纳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历年补缴的批量扣款时间,按市税务局工作安排,已于1月15日与1月17日分别完成两次批量扣款,还将在1月21日再次发起批量扣款,请各缴费人注意银行卡余额变动情况。尚未扣款的缴费人,请注意银行卡余额是否能足额缴纳社保费,并就近联系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税务所以及办税服务厅查询维护扣款银行账户。(为确保扣款成功,请务必前往开户银行将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卡升级为一类银行卡,并向银行申请扣款限额高于您的社保费实缴金额) 

二、经查询,未能成功扣款的缴费人,请务必于1月30日前,通过“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办理缴费,或到各镇街社保所、税务所、江津区办税服务厅(荣华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缴费。

三、请广大缴费人互相转告具体事宜,也可以就近向社保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咨询。(咨询电话:几江税务所47589289,德感税务所47838555,双福税务所47836051,珞璜税务所47601582,李市税务所47712567,白沙税务所47331423,办税大厅47512366。)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红霞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