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林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林炜塑胶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公示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2-03-03 16:5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对重庆林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林炜塑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林炜塑胶制品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重庆林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区

(5)行业类别及代码: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2921塑料薄膜制造

(6)项目占地:占地面积1411.4m2,建筑面积1950m

(7)工程投资: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1%

(8)建设规模:标准厂房建筑面积约1950m2,年产塑料制品35000t。包括PP塑料碎片18000吨、PE塑料碎片11500吨、再生PP塑料颗粒3000吨、PE塑料颗粒2500吨(其中外售1600吨、自用900吨)、企业以自产再生PE颗粒为原料生产的垃圾袋900吨

(9)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0人,每年工作时间300天,破碎清洗线实行3班制、造粒、吹膜生产线实行2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拟建项目厂区不提供食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重庆林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总

电话:13808373385

E-mail:117245906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18580658646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企业单位及群众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告时间及征求意见:

公告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八)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完获取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hJprdL7Y2uK3wcXQVrJLw提取码:ywx0

责任编辑:丁胜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