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违法建设执法 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3-12-15 09:28
渝津城违建公字〔2023〕09162号
经查,位于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1幢1单元4楼4-4,4-5号房外平台上擅自修建约108平方米的彩钢房屋,未经规划许可,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因该违法建筑当事人不明,经本机关尽职调查,仍无法确定。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 2023 年12月24 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江津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回填)。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
联 系 人:武小进 联系电话:47261705
联系地址:江津区双福街道基层治理中心303办公室


编辑:程雨
编审:肖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