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不是“免罚金牌” 驾驶员行车上路需注意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吴婕)1月3日10时许,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双福大队民警在辖区珊瑚大道进行日常巡逻,途中发现一辆稍显陈旧的白色无牌车辆,疑似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老师,你的车怎么没有车牌号呢?”听到民警询问,车主才从惶恐的状态中回过神来,并拿出了临时号牌。民警接过查看,发现该临时车牌已经过期,通过再次询问车主得知原来该车是一台刚过户不久的二手车。
“临时车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十天,过期继续上路,或者有正式牌照却继续使用临时牌照的,交巡警会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听到民警的释法教育,车主连忙解释道:“误会误会,新车牌已经办理了,但我选择的是邮寄送达,也是前两天才收到的,放在后备箱忘记了,我这就拿出来安上。”车主随即提供了邮寄单信息以证明他的说法真实。
随后,民警要求车主现场将车牌安装到位,并对车主收到车牌未及时悬挂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车主未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车主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驾驶者。
临时车牌作为一种过渡牌照,是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汽车证件,它在有效期内的作用和正式车牌是一样的,但超过规定时效仍悬挂使用将会被依法处理,且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可不进行理赔。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车主,临时车牌不是“免罚金牌”,持临牌期间,驾驶员同样必须按规定在车辆前后悬挂临时车牌,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使用临时车牌时一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被记录,而且处罚力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