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诊所违规开具处方,特别是这种抗生素,被重罚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曾臻)近日,江津区一家中医综合诊所因违规使用无处方权人员开具含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被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处以警告并罚款15000元。这起典型案例为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划定“红线”,敲响合规警钟。
案件源于2025年6月5日的群众举报。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报后立即对该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查实该诊所执业人员张某某曾于2025年5月30日,在未获得该诊所处方权的情况下,擅自为患者开具包含氨曲南、双黄连、利巴韦林等在内的多种药物处方。
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地点为“某村卫生室”,并未在该诊所办理执业注册或多点执业备案。其在该诊所独立行医、开具处方的行为本身已违反执业规范。更严重的是,处方药品中的“氨曲南”属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高级别授权方可使用,而张某某并未获得此类处方权,此举存在重大用药安全风险。
执法部门指出,该诊存在两项违法行为:一是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二是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这两项行为均违反了国家关于处方和抗菌药物管理的强制规定。2025年7月31日,案件调查终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对该诊所作出合并处罚决定。
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强调,执业助理医师必须依法在注册的执业地点行医,且无独立处方权。该诊所允许张某某跨地点、超权限执业,特别是开具高风险抗菌药物,是双重违规,直接威胁患者健康。
监管部门借此案例提醒所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是医疗安全生命线,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人员资质审核和处方权限管理关。任何超范围、超权限的执业行为都是对患者安全的不负责任,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各医疗机构应引以为戒,加强自查自纠,共同维护安全、规范的医疗服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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