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溪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2026-01-13 10:00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段禹 杨钦雲)近日,油溪司法所依托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既保障受害人近亲属合法权益,又兼顾赔偿义务人实际履行能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1月3日13时许,刘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搭载张某某,行驶至348国道江津区油溪镇蹇某汽修厂路段时侧翻,致张某某受伤。张某某经油溪镇中心卫生院抢救后转至江津区中医院,最终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经调查,刘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家庭遭遇多重变故,断指致劳动能力受限、配偶病逝,无固定收入及大额财产,无力承担高额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陷入僵局。
为避免矛盾激化,司法所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刘某某起初提出一次性赔偿8万元,遭张某某子女反对,首次调解未果。调解员随即双向发力:向刘某某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其需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
经多次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共识:刘某某一次性赔偿张某某近亲属12万元,并全权承担丧葬、医疗及殡仪馆相关费用,张某某近亲属对刘某某的过失行为表示谅解。
此次纠纷化解既彰显了基层调解“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优势,也体现了江津区司法局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的工作成效,为类似困难群体侵权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化解路径。
下一步,江津区司法局将持续指导各基层司法所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以更高效、温情的调解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李红霞
编审: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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