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江津区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限定
人民网重庆1月24日电 “现在不用担心两年过了期限忘记复核,不用为了复核再往审批部门跑一次,真是太好了!”美发店店主童强高兴地说道。近日,记者从江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获悉,江津区已全面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的限定。
按原规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经营者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届满两年时,要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上门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核,对申请单位有无擅自改变经营主体、经营地址、项目、卫生设施设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检验合格后在卫生许可证右下角位置印制上复核标识,许可证才继续有效。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复核手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可依法立案查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删除第二十五条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的规定,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九项关于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法律责任条款。据此,江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己任,迅速落实相关改革措施。目前,江津区已全面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的限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无需为复核多跑一次。
取消卫生许可证复核,并不意味着就降低了卫生标准和要求。下一步,江津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将从严把许可准入关入手,普及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继续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胡虹 蒋永劲 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