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天公园王府小区业主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11-25 09:32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社区美天公

园王府小区业主委员会关于公开

招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社区美天公园王府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天公园王府业委会),为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运作,优化小区物业管理环境,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依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江津区美天公园王府小区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一、 招标单位:美天公园王府业委会。

二、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美天公园王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四、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在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五年以上(含五年)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重庆市江津区所辖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独立签约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不含外来挂靠),其中纯住宅小区或商住一体的物业项目不少于两个,并且两个物业服务项目面积均达到十万平方米以上,以在江津区住建委备案的面积为准。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物业管理经理未受过治安拘留和无犯罪记录。

(四)在签约服务的项目中有良好声誉,能与该项目的小区业委会和业主和谐相处,能主动配合业委会及时协调和处理相关矛盾,无物业服务引起的群体性投诉或上访,提供两个业委会或社区出具的服务质量证明材料。

(五)派驻小区的物业经理应思想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和物业管理经理证书,并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服务经验,能妥善调解或处理业主与物业之间所产生的各种矛盾。

五、投标企业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的第二天上午十点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本公告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下午十八点。

六、投标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及所需事宜: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纪录证明。

(三)物业经理个人简历资料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物业经理学历证书和经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受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七)所在小区业委会或社区出具的服务质量证明。

(八)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荣誉资料和业绩证明。

(九)签约服务项目面积区住建委备案证明资料。

(十)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六、投标企业提供资料复印件时,统一使用A4纸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并随原件交招标单位审核,原件在审核后退回,收取复印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企业自行购买,每份贰佰元。

七、若投标企业在开标前提出放弃投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力,招标单位不退还保证金。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企业在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后十五日内退还保证金。

八、招标报名结束后,招标单位根据投标企业的报名情况,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核,若投标企业提供的资料不实,美天公园王府业委会有权取消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伍万元不予退还。

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办法:转账或现金均可,招标单位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收费凭据。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开户名: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艾坪社区美天公园王府小区业主委员会(第一届2018.04─2023.04.23);账号:0164014400000171。

十、开标日期:根据工作进度另行告知。

十一、开标地点:江津区美天公园王府小区。

十二、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716号美天公园王府小区业委会,邮编:402260。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电话13883142252;汤女士,电话 17782858673。

温馨提示:本公告从网上发布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本公告解释权属美天公园王府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0年11月 25日

责任编辑:周小川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