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门面出租招标公告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11-25 10:56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门面出租招标公告

   一、出租门面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长城路卫生进修校右一至右七号、左一至左四号门面;卫生进修校综合楼住宅;大什字门诊2号门面、6号门面。

房屋情况详见附件一:门面起拍价及投标保证金明细表。

二、门面概况:

所有房屋均为砖混结构。

三、对竞标人(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可参与竞标;竞标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亲自经营,中标后不得转租转让。

2.中标后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装修前须提交书面装修方案及施工图,经出租人认可和消防等相关部门准许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必须做好防火、安全防范措施;向相关部门的报检、验收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租赁期间,承租人须按消防要求自行承担租赁房的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电话、电视、网络等)、垃圾清运费、物业费、设施维修基金、水电公摊费等一切费用(如:天然气费)由承租人承担,以上项目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

5.租期届满或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在15日内交还房屋,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赔偿;

四、投标人须知:

1.医院有偿提供房屋、水电供应及现有的相关辅助设施;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拟承租房屋。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承租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拟承租房屋现状及出租要求,出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一旦中标,只允许自行经营,不准转包、转租,一经发现有转包、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并由承租人承担因此造成双方的全部损失,且出租人无须退还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三年

4.经营范围:承租人只能经营除医疗、危化品之外的业务;

5.起拍价明细表附后;

6.承包费用:按中标价计。

7.租金支付方式:先交后用,即在签定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到期前10天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每逾一日,中标人按中标价月租金的1%支付违约金。

8.水、电、卫生等费用按实际价格标准计算。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在2020年12月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和打款人要求为同一人,不接受多人联合缴纳保证金)转账至以下帐号,在12月3日12时前到医院财务科开具到帐凭据;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财务科开具的保证金到帐凭据到总务科报名登记,注明参与本次投标门面的编号,才能参与竞标。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又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竞标会议结束后十天内无息退还。

    开户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城郊分理处

    帐号:1569010120010004924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 宋老师/付老师

    电话:023-47520861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0年12月4日下午3点   

地点:江津区中心医院儿童医院11-3会议室 

八、定标办法:

每间门面单独竞标;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现场一次性报价,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原租赁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招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责任编辑:周小川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