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津区李市镇牌坊村骑龙岗养猪场修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1-03-01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江津区李市镇牌坊村骑龙岗养猪场修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津区李市镇牌坊村骑龙岗养猪场修建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宏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牌坊村骑龙岗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新征用地用于一期养殖场建设,总占地面积约56880m2,总建筑面积约3631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6栋猪舍(其中包括1栋隔离猪舍),配套建设1座异位发酵床系统以及办公、生活区。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存栏育肥猪20000头,出栏肥猪40000头的养殖规模,猪幼仔均采取外购。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宏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老师电话:18623691771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电话:023-47283216

五、公示时间及征求意见

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2)公众对该项目的选址意见;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PrL8Kjq7rf5Cidg5D84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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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胜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