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 发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1-03-03 17:54

江津网讯(记者 周娅 郭开星 实习记者 万朝烨)3月3日,区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在区行政中心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诗龙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精神,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翁一丰、许荣生、段祥、罗光武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兴华主持会议,副区长刘晟参加会议。

石诗龙指出,《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贯彻实施该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江津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为推动江津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石诗龙强调,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区政府要将《长江保护法》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相关职能部门要带头学法用法,区镇人大要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学习重要内容,人大代表要主动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浓厚氛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关键作用,进一步强化长江保护的责任机制,夯实长江保护工程基础,巩固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成效,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区法院、区检察院要守好生态安全边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石诗龙要求,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加强监督推动,区人大常委会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长江保护、绿色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主动学法、模范守法,区镇人大要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围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和调研、视察、走访等活动,积极发挥代表监督和建言献策作用;要加强区域联动协作,将实施《长江保护法》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地区流域环境协作机制,协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就《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介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几江街道和石蟆镇等部门、镇街相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

责任编辑:杨安迪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