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储蓄性养老金来了,你愿意参加吗?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的体系,无疑这有利于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当前,由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发展缓慢,覆盖面相对较小,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迫在眉睫。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如何充实养老的“钱袋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并提出将规范其发展。这一计划引发热议。
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什么,适合什么群体参加,参加后能给养老增加多少“筹码”?我们听听专业人士来算算这笔养老账。
第三支柱在养老保险体系中是短板
什么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的体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介绍,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即人们常说的养老金,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第一支柱是现收现付,政府主导,保基本;第二支柱是企业(职业)年金,用人单位主导,提待遇,也能帮助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第三支柱以个人主导,工作时有一部分钱税前缴纳,退休取的时候再征税。这三个支柱共同支持养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向记者解释。
从各国经验来看,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被认为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当前养老保险体系三个层次中,作为第一个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已覆盖近十亿人。作为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并且在逐步完善,目前已经覆盖5800多万人。
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群广,但“一枝独大”,加上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比例平均不超过45%的现状,令不少专业人士担忧,随着老龄化的加深,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压力将日益增加。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发展缓慢,覆盖面相对较小。这个时候就得考虑从第三支柱作为切入点,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表示。
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迫在眉睫。“作为第三层次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确实,第三层次在整个养老保险体系中目前还是个短板。”游钧直言不讳。
同时,越来越多人选择灵活就业。这部分群体没有明确的雇主,在如何保障这部分群体的养老权益方面,个人主导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被寄予厚望。
市场反映试点政策“想说爱你不容易”
事实上,2018年5月起,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经开始在上海、福建和苏州试点。
试点明确,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可以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最高可税前抵扣1000元。
针对不少职工关心的买了税延养老保险,退休时能领多少钱,银保监会曾算过一笔账:假设参保人从30岁开始参加,每月拿出1000元投保,产品保证收益率是3.5%,等60岁退休时,缴纳保费36万元,账户价值61.8万元。通过精算,一个月可以领到2746元。
截至2020年4月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亿元,参保人数4.76万人。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进展平稳,但总体规模不大,市场普遍反映政策吸引力不足。
试点吸引力不足,其中一个原因在于遇上个税改革,受益群体进一步收窄。
参与税延养老保险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曾透露,制定税延养老保险政策时,很大程度上是参考原来的个税计算方式。
由于个税政策的调整,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导致纳税人群缩小,税延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随之缩小。
前不久,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罗熹谈到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显著特点时,首先说到这是给高收入阶层个人养老提供的一种方式。
同时,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不足。周燕芳介绍,根据试点办法,退休时劳动者需要补缴个税的税率为7.5%,而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政策,月收入8000元以内的劳动者,需要缴纳的个税税率为3%。
由于我国多数劳动者月收入在8000元以内,周燕芳认为,税延养老保险的税优政策呈现负激励效应。加上设置了1000元的税延上限,对高收入者也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建议适当提高免税力度增强吸引力
“税收力度还不够。”罗熹建议,国家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虑,适当提高免税力度。
周燕芳对此表示认同。她建议提高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抵扣标准,将每月抵扣额度提高至3000元。并对税收优惠额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降低或免除领取阶段税率,提高产品吸引力和优惠政策覆盖范围。
目前,税延养老保险存在不方便参与、流程繁琐、计算复杂等问题。郑秉文认为,应推出一个完整的、容纳所有金融产品的第三支柱制度设计方案,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在账户持有人身上而非产品上,让账户持有人能够用一个账户“通吃”所有合格金融产品,以提高第三支柱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希望加快试点,扩大试点范围,把面推开。”孙洁建议把税收优惠政策改成财政补贴,对中低收入的人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缴费,让更多人自主参与投保商业养老保险。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人社部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框架下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第三层次制度模式。
“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思路。”游钧介绍,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据介绍,下一步,人社部将尽早出台实施,满足多样化需求,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李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