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八条措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1-06-23 14:59

江津网讯(记者 阮瑞雪 通讯员 杨伟)日前,一家公司因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违法占用集体林地行为被区林业局执法人员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主动说明问题,且考虑到当事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挖排水沟的行为是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排除后又主动栽种楠木和映山红等树木,主动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区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不予林业行政处罚。

这样的柔性执法让当事人很是感动,获得了当事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达到了最大化的执法效果。

其实,这只是我区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的一个缩影。多年来,行政执法工作中产生的矛盾与冲突向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如何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一直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门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行政执法应以服务市场主体规范和健康发展为目的,不应当仅是冰冷的责罚,还应当有温暖的感化。”区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负责人在谈到如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时表示,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的作用,对行政处罚持审慎态度,倡导服务型执法,对情节轻微的行为或无意之过,以指导改正为主。

秉持这一理念,今年来,区司法局依托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职能,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和谐执法的理念,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的有机统一,制定出台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服务指导,强化文明执法方式,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建立包容审慎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注重执法风险评估“八条措施”,积极监督行政执法部门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切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截至目前,我区根据党史学习教育中收集到33条关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等六方面行政执法问题及建议,督促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局等13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219项,明确“首违不罚”范围,并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1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群众成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直接“受益人”。

责任编辑:傅婧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