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展览馆布展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1-10-22 15:01

根据江津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将组织开展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展览馆(以下简称“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展览馆”)概念性设计方案有奖征集工作,现将征集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展览馆布展概念性设计方案。

(二)项目地点: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核心区范围内,东临圣泉公园,南临区行政中心,西临浒溪路,北临松林路。

(三)项目规模:占地总面积约36亩,建筑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其中:布展面积约6500平方米。

(四)投资预算:布展设计及布展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约1.2亿元。

(五)设计目的:在充分吸取国际国内先进、成熟展示展览经验的原则下,紧密围绕《重庆市江津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目标定位,在建筑方案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进行展陈设计,并以可实施性为前提,适当运用高新科技展示手段,做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打造集规划自然资源展示、科普教育、规划宣传于一体的重庆主城新区一流规划自然资源展览馆。

(六)项目内容: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挖掘江津规划自然资源本底,考虑江津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优化展览空间布局,实现建筑空间和展示空间和谐统一,将图文、实物、现代多媒体交互手段等有机融合,合理进行功能分区,考虑不同人群的参观需要,强化公众的参与和体验感,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层次的参观体验内容。

二、布展概念性设计方案要求

(一)布展概念性设计目标

提供规划自然资源展览馆布展概念性设计方案。

(二)布展概念性设计内容

主要包括编制布展大纲、展馆主题定位、功能和展区布局、布展平面布局、布展空间环境设计、重点展项设计、参观流线组织、展示方式和手法、装饰装修风格、多媒体演示互动系统(包含:沉浸式多媒体体验空间、模型沙盘多媒体演示系统)规划模型、展馆整体声光电设计、安防监控系统、中控系统等,还需对使用新材料、新方法进行说明,分类分项进行投资估算。

(三)布展概念性设计要求

布展创意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方案成果的表达应做到图文并茂、内涵丰富、形象生动。充分涵盖江津元素、体现江津特色、彰显江津风采。

1.完成布展内容总体创意策划

策划编写初步的布展内容大纲。设计单位应特别重视在对江津经济、社会、发展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方案。大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二)布展概念性设计内容”列举的各方面。

2.完成布展平面布局设计

以现有建筑设计的指标要求为边界条件,完成布展区域的平面布置或俯视图。该布局设计应表达展示区的功能区划分、空间结构和展项设置位置等(必须具备一个智慧城市管理体验空间,用于后期江津区城市三维地理信息数据展示)。

布局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局、各功能区或主题区的平面、立面设计示意图和必要的设计说明等。

3.完成布展空间环境设计

对布展空间和特色功能空间的环境效果进行意向设计。应反映出展区的空间形态、主要展项的造型、特色布展元素和色彩灯光效果等。

布展空间环境设计应包括:各主要区域的布展设计意向效果图和必要的设计说明等。

4.完成重点展项设计

对重点展项提出构想,并对其进行意向设计和效果描述。展项的设置应能反映主体创意构思(突出江津特色),且与主题保持较高的契合度并具备可行性,另外适当体现高新展示技术的运用。

重点展项构想设计应包括:意向设计效果图、展项介绍、布展位置和实施方式等。

5.完成参观流线引导设计

提供不同类别的参观者进行参观的方式和原则,以及展区容量和参观时间分配方案等。

流线引导设计应包括:必要的数据、说明文字和示意图。

6.完成资金投入估算

提出布展设计和工程施工的整体成本估算,进行专项性限额设计。阐明重点展项、环境布展工程、后期维护的粗略成本。

三、参选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三)具有类似展览展示中心策划、设计或布展类业绩。

四、征集文件的发布及修改

(一)本征集文件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gjin.gov.cn/)、江津网等媒体网站发布。

(二)如对本设计征集文件有疑问,可在2021年10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致函征集方,征集单位在收到征询问题后3天内答复。

(三)方案评审前5天内,征集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征集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若参选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征集人有权利开展新一轮的征集活动。

五、设计成果文件要求

(一)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注尺寸以米(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二)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标注均采用中文。

(三)设计成果要求

1.策划方案及总平方案设计说明书:

(1)总体策划方案说明、方案设计文本说明;

(2)方案设计指标:总建筑面积、展示布局等说明;

(3)重点区域以及重要空间构思和风格,整个项目风格说明。

2.主要设计成果图: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等;

(3)交通组织图;

(4)其他相应的图纸。

3.方案文本要求:

(1)方案文本采用A3横版缩印本,一式3套,铜版纸彩印,不得标注单位名称、单位标志。

(2)方案文本内容包括以下内容:a.封面、目录:封面写明方案名称、编制年月;b.设计说明:设计依据、设计构想等经济技术指标;c.彩色总平面图;d.展馆设计效果图:角度表达应齐全;e.动静态交通组织及参观流线分析图;f.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4.演示汇报材料(可制作PPT或视频动画等自动展示汇报材料,建议时间5-10分钟):

5.电子文件:

全部设计成果应制作成电子文件,提交电子文件1套(包括不限于U盘或光盘)。

(四)其它材料及说明

1.参选文件份数:需用不能擦去的碳黑墨水书写或打印,文本正本1份,副本2份,包装、密封,外包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参选单位在评审之日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人参加,授权委托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3.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应单独袋装密封并盖章;

4.所有说明书及图纸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参选文件及作品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和制作,文字说明及图纸要密封,并与参选函在规定日期送交征集方;

5.参选文件一经送达不得更改;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不参与评选,不支付补偿费。

(1)参选文件未密封;

(2)方案材料逾期送达的;

(3)未按规定编写图文,字迹模糊不清,内容不全和粗制滥造;

(4)参选文件中的参选函未加盖参选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六、方案评选

(一)评选原则

设计方案应符合本征集要求,符合相应国家规范、标准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和指标,择优。

(二)评选组织

设计方案征集评选由征集人根据项目评选需要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并组织召开方案评选会。评审小组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参加征集的设计方案的整体效果、文化品味、功能定位、历史内涵、经济合理等角度,按照定位合理、理念到位、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满足环境等要求,对参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三)评选办法

由评审小组根据本征集文件要求,对参选人报送的有效方案进行评审,在参评方案中推选出三个优秀方案,被评选为优秀方案的设计单位,应根据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征集人意见完成对方案的修改和优化。

下一阶段,征集人按程序将推选出的三个优秀方案提交区专题会审议排名,评选出一、二、三名。

七、奖励及相关事宜

(一)奖励费用

1.被评选为第一名概念性设计方案中选单位的设计方案服务费为90万元,第二名补偿费为10万元,第三名补偿费为8万元,其余名次及经评选确认的无效方案不支付任何费用。

2.原则上以评选出的第一名为本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单位,中选单位须将方案深化到初步设计阶段,与征集人签订《方案深化合同》,该类工作的费用已包含在方案设计服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

3.若征集人与第一名方案设计单位就方案深化无法达成一致,征集人有权利依评选名次递推与下一家设计单位进行合作谈判,其对应的费用与方案深化达成一致意见的设计单位费用进行互换。若本次方案征集与前三名方案设计单位就方案深化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本次征集无效。

4.设计方案应交付征集人,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在项目实施中使用优秀方案,并根据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二)设计文件权属

1.所有参选人应保证他们的设计成果是本单位的真实作品,若涉及到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2.所有参选设计方案,包括文件、图纸等的版权属征集人所有,征集方有权进行展览、印刷、出版、发行等,并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改。

八、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5日18时止。

(二)报名方式: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印章后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93423105@qq.com)。

(三)现场踏勘:自行勘察。

(四)参选单位送交方案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8时止。

 

征 集 人: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元帅大道36号

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47218198,13594180175

邮    编:40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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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红霞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