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江津·魅力之城”
第二届江津区书法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2021-10-25 11:52

为落实江津区文化强区战略,努力打造文化品牌,以文化兴盛实现文化育民、文化励民、文化惠民、文化富民,增强我区文化软实力,推进全区书法创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特举办“活力江津·魅力之城”第二届江津区书法作品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津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文化馆

重庆市江津区书法家协会

二、参赛对象

江津籍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学校师生。

三、作品种类及规格

作品种类: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两大类

作品规格:毛笔书法在六尺以内(一律竖式),硬笔书法在A3纸大小以内。

四、参赛内容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作品内容以表达对党对祖国的热爱,深情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赞美新时代,主题突出,内容向上向善向好,以及反映江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作品。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11月10日截稿

六、收稿地址:

1、青少年组地址:江津区鼎山大道体育馆内教委基教科217室,联系人:罗涛,电话:023-47532002

2、成人组地址:江津区三通街津川综合楼二楼视真广告,联系人:涂军,电话:13808312197

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青少年组需要注明学校),组别,年龄,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七、比赛评审程序及规则

(一)评审时间:由主办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于2021年11月13日-14日组织专家评选;

(二)评审原则: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对有争议的作品,将由评审组通知参赛者择时当场书写评定。青少年组初评获奖类全部现场书写评定。凡涉嫌代写、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开除会籍,五年内不准入会。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八、奖项设置

设获奖类和入展类作品,毛笔分别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入展40名;硬笔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入展20名,对获奖者和入展者发放荣誉证书和作品集。

九、作品使用及权限

(一)评审后的获奖类和入围作品举办现场作品展,并出精美作品集。拟定展览时间: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15日,展览地点:江津区文化馆;

(二)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三)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责任编辑:李佳蔚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