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也要管孩子!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发放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2-02-18 14:14

江津融媒讯(记者 江波 通讯员 闫洋)2月8日,区法院在审理一案件时,向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原来,在近期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因性格不和起诉离婚,年仅7岁的孩子一直由其外婆照顾。2月8日,案件承办法官冯盛平向当事人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对其宣读告知书内容,提醒当事人双方家庭环境对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她再三嘱咐:“无论婚姻关系怎么样,你们始终是孩子的父母,都应肩负起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这是我区发放的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今年以来,江津法院结合家事审判工作实际,建立《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随案发放机制,常态化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双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作为法院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一种方式,法官将告知书与开庭传票一同送达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提供明确指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内容上,该《告知书》载明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实施家庭教育的六项要求。同时,《告知书》还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将承担的责任。

据了解,江津区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这份告知书,有助于不断提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责任意识,是继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及出台《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后的又一有力举措。

责任编辑:周小川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