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来啦!

2023-08-28 15:41

一、返还对象

2022年当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严重失信、已注销单位不纳入发放范围。

二、返还条件

1.参保单位2022年当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在渝府办发〔2023〕57号文件印发之前,参保单位补齐2022年度失业保险费欠缴部分的,不影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享受)

2.202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单位,参保人数减少率不高于20%。

三、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返还。

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四、返还方式

第一步:企业用“渝快办”账户登录“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jy/)进入“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端口。

第二步:企业按照系统提示核实单位名称、人员减少率、所属行业、规模类型、返还金额等数据以及填写本企业对公银行账户、联系人等信息。

第三步:企业上传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确认表》,再点击“确认无误”键保存信息。待审核和公示后,稳岗返还资金将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并短信提示到账。

进度查询:企业确认信息后,可随时登陆“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端口查询审核、公示、拨付进度。

温馨提示:

1.稳岗返还资金用于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2.享受社保费缓缴的单位,可先补齐社保费再申领。

3.政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4.申报企业务必准确填写企业名称、公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双福支行)、联系人等信息。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7524369、81222329

咨询地址: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206窗口

记者 江波 通讯员 王永玲

责任编辑:黄娅秋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