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多平方米水葫芦消失了!“河长+检察长”助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
江津融媒讯(通讯员 沈悦)“现在3万多平方米的水葫芦消失了,河水变得清澈,臭味也没有了。”近日,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仙草河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附近农家乐餐馆老板高兴地说。而这一变化得益于不久前区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开展的河湖专项整治行动。
江津水资源丰富,长江、綦河等16条江河穿境而过,全区纳入河长制管理河流共有209条,河道岸线总长1735公里。今年4月,根据重庆市总河长令(第四号)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江津区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收集辖区内的河流、湖泊被污染线索,开展联合巡查。
“乘潭溪这边水库里长了很多水葫芦,密密麻麻很大一片,检察官你们赶快过来看一下。”4月11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彭刚接到群众反映的乘潭溪七星湖大坝段水污染线索。随后立即将该线索与区河长办共享,并邀请区河长办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调查。
在村民的带领下,检察官一行很快找到了污染点。放眼望去,只见大坝上游水面被生长茂盛的河道“杀手”水葫芦密密麻麻地覆盖着,水体发黑并且流动减缓。检察官通过无人机测算,确认被侵占的河道长1.2公里,面积8千余平方米。
“水葫芦在夏季会进入生长旺季,如不及时进行清理,容易在水流速度相对较慢的中小河流内泛滥,而我们辖区内中小河流较多,建议对其他重点中小河流也开展巡查。”随同检察官参与调查取证的区河长办工作人员现场提出建议。
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排查发现,仙草河鼎山段河道内水葫芦泛滥面积共5千余平方米,大肚子河李市段内水葫芦泛滥面积共2万平方米……调查表明,上述中小河流水葫芦泛滥问题已有一段时间,但由于监管不到位,相关行政机关治理工作缓慢。
“水葫芦属于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主要危害为影响水体流动、降低河道泄洪能力,同时还会污染水质,破坏水资源及生物多样性。”彭刚介绍道。
4月至7月,针对调查情况,区检察院走访相关部门,分别与负有河道日常管护和水葫芦污染防治职责的三家行政单位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措施对水葫芦进行清理。同时,为形成治理合力,区检察院向区河长办通报了磋商情况,区河长办根据磋商内容向相关单位发出交办函。
收到磋商函后,三家行政单位分别就水葫芦污染水域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专项资金对水葫芦进行清理。同时,还安排专人进行后续定期巡护。在两个月内,乘潭溪、仙草河、大肚子河内3.3万平方米的水葫芦被清理干净,长达5.5公里的河道又恢复到往日的河清岸秀。
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河湖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涉及水库违法养殖、污水直排、外来物种入侵等多个方面。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峰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河长+检察长”协作,推动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为幸福河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