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到中坝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以司法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03-26 16:21

江津融媒讯(记者 阮瑞雪 通讯员 闫洋)在川渝交界处的石蟆镇,有一座静静矗立在江心的古岛——中坝岛,它拥有千年历史,宛若世外桃源,被誉为长江入渝第一岛。近日,区法院干警乘上唯一通往小岛的渡轮,为这片充满历史韵味的土地带来了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活动。

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鲁某,在石蟆镇狮头河野猪坝水域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鱼类139尾。另一案中,被告人何某、肖某使用可视锚鱼竿捕获1条长约1.2米、净重11.84千克的鳡鱼。不仅如此,何某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惯犯,曾三次被法院判处刑罚,最长一次因使用电鱼方法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原鲤等多种鱼类,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审判现场,区法院依法对三人作出判决,何某因屡教不改被从重处罚,判处拘役一个月并未适用缓刑。“没想到不电,‘锚’一条鱼也是犯罪。”何某说道。

审判结束后,法官严肃告诫三名被告人要遵守法律、爱护自然环境,并结合案例向旁听的村民们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为深化禁渔普法教育,法院干警带领被告人来到岛上的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参观,再次强调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危害,告诫其不可再违法犯罪。

“惩治犯罪只是手段,保护环境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中坝岛的美景正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重要性的最好证明。”区法院环资庭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区法院在守护绿水青山的道路上步履坚定,不仅依法高效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更通过打造生态保护基地、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举办法治讲堂等多种形式,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以司法力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责任编辑:谷亚淋
编审: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