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津说法第21期:关于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来源:江苏法院网    2023-03-31 09:02

(来源:江苏法院网)


案例一:故意非法使用“小黄人”卡通形象、经营规模巨大,法院判赔510万元

【基本案情】

“小黄人”是电影电视制片公司环球公司于2010年通过电影《神偷奶爸》推出的卡通形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7年5月10日,环球公司在我国依法登记了“小黄人”卡通形象的美术作品著作权,并授权环球影画公司在中国非独占性使用著作权等权利。

    千尺雪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景宝江将与该卡通形象近似的“益小瓶”卡通形象登记为美术作品,并在生产、销售的乳酸菌类产品上使用。该公司生产、销售规模庞大,销售商众多,涉及全国22个省,曾宣称产品上市以来创造3个月销售1500万元,单品破25万件的奇迹。环球影画公司认为被告侵害其著作权,要求共同赔偿损失510万元并消除影响等。其在立案时申请行为保全措施获得支持。

【裁判内容】

苏州中院一审法院认为,千尺雪公司未经许可,在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与涉案“小黄人”美术作品相似的侵权形象,侵害了“小黄人”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景宝江、景树松为千尺雪公司侵权提供帮助,旺仔公司、泰牛公司与千尺雪公司存在关联,故上述被告与千尺雪公司构成共同侵权。根据千尺雪公司宣传的销售额、价格、利润、规模等,并考虑其拒不履行保全禁令以及“小黄人”作品高知名度等因素,计算确定的赔偿数额远远超过510万元,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全额支持环球影画公司510万元的赔偿请求等。千尺雪公司等不服上诉,江苏高院二审判决维持。

【案例价值】

本案系对世界知名动画卡通形象加强保护的典型案例。审理中,法院针对侵权行为及时作出行为保全禁令,制止被告生产、销售等行为,有效避免了大量侵权产品流向市场。在确定赔偿额时,法院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在被告持有侵权产品销售数据等相关证据,有能力提供而拒不提供的情况下,以侵权人自行宣传资料中的数据,核算确定的被告违法所得远超原告诉请赔偿的数额,遂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全额支持了权利人510万元赔偿请求。


案例二:对农业技术服务提供者建群组织销售侵权种子,法院判赔300万元

【基本案情】

金地公司系“金粳818”水稻植物新品种权独占被许可人。亲耕田公司主要从事农业项目开发、农业技术开发、转让等。其通过种粮大户等参加的微信群发送种子供需信息,明确表示报价低于合法包装的种子,还可以提供白皮袋包装的种子,并根据买家需求安排送货。金地公司认为亲耕田公司买卖“金粳818”种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停止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赔偿损失300万元。

【裁判内容】

南京中院一审认为,亲耕田公司发布侵权种子销售信息,与购买者协商确定买卖的包装方式、价款和数量、履行期限等交易要素,销售合同依法成立,销售行为已经实施,构成侵权。被诉侵权种子的销售明显超出了“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的地域范围,销售数量达10000斤,明显超出了一般农民年度用种量,不属于农民自繁自用、自行交易。亲耕田公司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销售“白皮袋”种子,侵权故意明显,情节严重,按照赔偿基数的二倍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金地公司300万元赔偿请求。亲耕田公司不服上诉,最高法院二审判决维持。

【案例价值】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本案中,被告系农业技术服务提供者,其通过会员微信群等发布种源信息,在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农民自繁自用、自行交易等名义,组织销售白皮袋种子,行为隐蔽、手段翻新。被告服务范围广,会员数量多,侵权种子数量大,对品种权人的损害后果严重,且利用种粮大户对技术服务提供者的充分信任,影响极坏,严重破坏种业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对此,法院判决准确界定了涉案农业技术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的性质,揭开了侵权人的“农民伪装”,认定其系被诉侵权种子交易的组织者、决策者、实施者,构成侵权,并根据其涉案情节,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按计算基数的二倍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实际赔偿总额为基数的三倍,最终全额支持权利人300万元的赔偿请求。


责任编辑:李蒙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