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1-07-21 10:05

2021年6月13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全市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分步骤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随即,江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刻汲取今年北碚区“3·13”荣特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经开区“4·30”利盈贸易有限公司和江津区“6·5”鼎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库房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21〕39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专项工作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和征求了相关镇街、部门、平台意见建议;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充分结合我区工业厂房库房实际情况建言献策;文件草拟过程中多次就相关表述等听取各单位意见进行修正;后经区政府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

1.整治目标:摸清我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区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

2.整治范围:工业园区(含江津综保区、双福工业园、德感工业园、珞璜工业园、白沙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库房(由各工业园区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由区经济信息委组织实施,消防救援支队、区住建委、属地镇街配合);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下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

3.整治重点:建筑使用性质、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方面。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1年7月5日)

2.排查检查(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8月31日)

3.隐患整改(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4.总结提升(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五、整治措施

主要包括:1.督查督办;2.警示约谈;3.通报抄告;4.联查联治。

六、组织保障

主要包括: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3.落实责任,追责问效;4.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记者 廖洋 通讯员 黄梅 李维庆 整理) 

责任编辑:傅婧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