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违法建设执法 确定违法建筑当事人的公告【渝津城违建公字(2024)05923号】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03-22 16:17
经查,位于 江津区鼎山街道东门社区滨江大道鼎山段28号附1号(原乡镇企业局家属院)楼前门外公共路面修建砖混结构约20平方米的建筑,未经规划许可,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因该违法建筑当事人不明,经本机关尽职调查,仍无法确定。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十日,请该违法建筑当事人在2024年4 月3日前,到本机关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未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的,将由江津区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和《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该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回填)。
特此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联 系 人:钟袤斐 联系电话:023-47226998
联系地址: 江津区鼎山街道城管大队办公室
编辑:李红霞
编审: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