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个车位窄到无法开门?业主诉请退款获法院支持
胡先生购买的车位
法官进行现场勘查
测量车门与墙体距离
该车位后座车门无法正常打开
江津融媒讯(记者 阮瑞雪 通讯员 闫洋)在我们的印象中,车位大多是四四方方、横平竖直的,异形车位则较为罕见。可家住江津的胡先生不仅莫名其妙地买了一个异形车位,还是一个连车门都难打开的“镶嵌式”车位,胡先生一气之下将开发商诉至区法院。近日,区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胡先生购买车位相关费用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2020年7月,胡先生在江津某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约定次年6月交付。买车位时,销售人员告知胡先生,他选择的车位是方方正正的,四周没有墙壁遮挡阻碍,并在合同附件上对车位进行了标注。胡先生对车位情况非常满意,当即签订合同,全额支付了车位款及税费等共计约4.7万元。
2021年3月,坐等“收货”的胡先生收到了销售人员的消息,称他购买的车位修好后是斜的,并向其发了照片。照片上,车位呈现出不规则的“凹”字形,承重墙和柱体侵占了两边的车位线,且车位的朝向是歪斜的,与周边车位形成夹角。胡先生对此又愤怒又无语。
到达现场,胡先生试着将自己的车停进所购车位中,发现由于墙体和柱体的遮挡,车辆仅主驾驶位勉强可以进出,副驾及后车门均无法正常打开,车位不能正常使用。
“这车位不行,不能要,门都打不开!”胡先生多次向开发商提出更换车位、退款未果,而后于今年3月将开发商诉至区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判令其退还车位款等费用。
区法院审理认为,胡先生作为普通消费者,购买车位的目的是满足日常生活停车用车的需要,车位的使用原则上应当方便车辆乘坐人员的进出和行李物品的装卸。胡先生购买时车位尚未建成,只能通过平面图选购,而开发商未举证证明曾如实披露过车位的方位、朝向、周边柱体挡墙等不利信息。现车位存在朝向不正、两侧墙体占线等情形,严重影响车位的正常使用,无法满足胡先生购买车位的使用需求,开发商拟交付的车位不符合约定及对方合理期待,其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最终,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胡先生购买车位相关费用约4.7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法官提醒:
车位的使用应当满足日常用车需要,买方对车位使用时正常的人员进出、行李装卸怀有合理期待。在销售这类异形车位时,开发商应当遵循民法典所倡导的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将不利因素如实告知买方,并且写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