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第十九届中山古镇“千米长宴”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的通告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2024-01-31 16:21

2024年2月3日,重庆市江津区将举行第十九届中山古镇“千米长宴”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广大市民游客人身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在第十九届中山古镇“千米长宴”活动举办期间,将对周边相关区域进行临时管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段及区域

2024年2月3日0时起至2024年2月3日24时止,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三合社区,龙塘村全境延伸周边200米范围内进行临时管制禁飞。

二、禁飞类型

在临时管制禁飞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

“低慢小”航空器即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主办方同意后,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方可飞行,报备应提供无人机型,SN码及飞手相关证件。

四、责任追究

临时管控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循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群众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临时管控禁飞相关规定,危害低空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2024年1月31日

编辑:毕梦芸
编审:毕梦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