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积极探索开展政务领域信用承诺试点
区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近日,我区印发了《江津区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目前,我区是全市信用承诺试点区县,将通过试点先行的方式,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信用承诺标准和规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工作方案》提出在证照分离、工程建设、社会组织登记、证明事项等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基本构建“前端承诺+中端核查+后端失信惩戒”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闭环化的信用承诺监管机制,并明确三项工作任务。一是制定政务领域适用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全区共14个部门、75个事项纳入本次试点范围;二是制定信用承诺管理办法和信用承诺书模板,信用承诺书模板包含告知承诺型、容缺受理型和审批替代型等3种类型;三是建立江津区信用承诺审批服务系统,并配合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还明确了信用承诺流程,有信用查询、告知适用条件、申请人承诺、作出行政决定、承诺信息归集整理、承诺内容核查反馈、信用承诺失信惩戒等流程。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落实《工作方案》,在政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试点工作,通过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推进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群众办事创业的便利度、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