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人居环境整治 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5-21 11:44

记者 苏展 陆海银 实习记者 雷浩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面对新一年的人居环境整治重任,参加江津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纷纷就如何推进该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加强宣传引导力度

凸显群众“主人翁”意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是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更应成为每一位群众意识中的自发行为。”来自吴滩镇的区人大代表刘胜说,因为环境整治关系千家万户,既然与之相关,肯定不能也不应只靠党委政府“一家之言”。

“以吴滩镇为例,就通过多角度、多渠道进行了宣传。”刘胜介绍,如针对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内容,当地结合实际提出村庄清洁行动 “清洁十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QQ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方便群众了解。同时,积极开展进校园活动,在辖区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清洁村”活动,通过“学校影响学生,学生影响家长”的方式,引导群众整治环境,成功激发了群众参与热情,辖区内郎家村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成功申报“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

对于如何强化群众意识,刘胜建议,除了常规的加强宣传引导外,更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充分调动村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同时不断健全机制,在日常管护、表彰评比等方面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宣传实际效果,让各类措施被群众看得见、摸的着,从而让更多群众自发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真正成为每一个人“自己的事”。

因地制宜制定政策

引导多方投入齐发力

“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农村美’的应有之义。”区政协委员林其香说,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但也要看到,农村环境千差万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应该从当地的实际出发,要因地制宜在政策制定上下功夫。

林其香建议,要加快构建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要引导多方投入齐发力,为群众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首先,要在结合整治标准的同时梳理农民的有效需求,外来客体主观判断不能代替主体的自然选择,要做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其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规划实施要与村庄发展演变趋势保持动态平衡,注重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它是贯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始终的长期任务。”林其香认为,环境美起来,还要美得持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尊重村民意愿,建立完善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评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还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编辑:陈柳颖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