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危房”“无房”到“有房住”“住好房”
扎实做好江津区农村危房改造的“下篇文章”

来源:江津区融媒体中心    2020-08-14 09:58

从“危房”“无房”到“有房住”“住好房”

扎实做好全区农村危房改造的“下篇文章”

——关于江津区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调研报告

所谓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是指脱贫攻坚工作中,为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安全,政府对其危房进行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分C级危房和D级危房两类,C级危房实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视情拆除重建或修缮加固。我区对C、D级危房改造实行定额补助,每户分别补助0.75万元和3.5万元,个别对象户建筑材料运输距离特别远的,区政府给予了0.5万元左右不等的材料运输差异化补助。在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上主要把握三句话:“唯一住房且为危房、长期居住、无力承建”。同时,我区对无房户给予了政策兜底,对无房户实行无房新建并参照D级危房标准实施补助。

本人多年从事脱贫攻坚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对其问题有诸多的调查与思考。

一、 基本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事关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民生工程。江津区虽然不是建制贫困区县,但由于人口较多,地域辽阔,加之属于典型山区区县,农村“四类重点对象”达5万余户,需要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5亿元左右,全区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点多、量大、面广,能否高标准完成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将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成效。

据统计,2010-2020年,全区采取修缮加固、拆除重建、无房新建的方式,已实施和计划实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6252户(其中:C级19901户、D级12614户、无房新建3737户),已拨付和计划拨付危改补助资金82686.73万元。其中:

(一)2010-2019年,累计实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4556户(其中C级19549、D级11806户、无房新建3201户),累计拨付补助资金77718.7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5260.4万元,区级资金52458.33万元)。

(二)2020年脱贫攻坚“最后批”危改计划已完工1400户(其中:C级304户、D级640户、无房及倒塌456户),预计拨付补助资金4064万元;动态消除“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已完工296户(其中:C级48户、D级168户、无房及倒塌80户),预计拨付补助资金904万元。

二、 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单位走访、入户调查及召开院坝会等方式,从贫困群众而言普遍感恩党的好政策,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的评价是肯定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危改对象把握不精准。一是比较突出的共性问题是原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转为分散供养,个别镇街将这部分贫困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范围,一方面导致重复使用国家财政资金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导致集中变分散,造成集中供养设施、设备和管理人员闲置或浪费,逆流集中供养方向;二是把握“三句话”认定标准不严,有的对象家庭成员有商品房或其他安全住房,表现较多的是同一户籍子女有房,其父母申请危房改造;三是部分对象家庭成员有享受型机动车(不包括小型生产用车)、经商办企业(不包括农村小型个体工商户),有能力改造,仍申请危房改造。

(二)危改方式把握不准确。一是有的镇街将原本通过维修加固可以满足安全居住的C级危房,一概当着D级危房拆除重建,劳民伤财;二是有部分镇街干部工作不深、不细,部分摇摇欲坠D级危房因对象户原房屋面积较大等原因不愿意改造,让其仍然居住在危房中,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应改尽改。

(三)部分危改选址困难。部分D级危房改造户原房址周边存在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因此需要异地重建,加之无房新建对象户需要新选建房地址,对可用建房用地需求较大。建房选址除综合考虑场地安全因素外,还要受基本农田管控、自然保护区管控、生态环境保护管控等诸多原因,选址困难较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危房改造进度的序时推进,制约危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部分危改户自建能力弱。多数对象户或因病、或缺劳、或残疾,危房改造自建能力一般都比较弱,需要村、支两委会,或者当地政府帮助,甚至全权负责修建完毕;部分贫困对象思想觉悟有待提高,认为政府有这个政策,就等着房子建好,“拎包入住”,对选择地基、有力出力等要求置若罔闻,“等靠要”思想较重,影响推进进度。据调查了解,此类对象户不在少数,给镇街和村居限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负担。

(五)部分已改对象户配套不完善。一是2018年及以前,对配套设施建设没有统一明确要求,部分危改户没有配套建设卫生厨房、厕所;二是个别危改户利用部分原危房当厨房、厕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三是个别危改户因使用需要将配套建设的厨房、厕所改作他用。

(六)部分危改户建新不拆旧。部分D级危房改造户特别是原房屋面积大、人口较多的对象户,借口柴禾堆放、畜禽养殖,不愿意自行拆除原危房,或部分拆除危房,时常在原危房中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埋下安全隐患,政府花了钱,没有真正达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七)危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难。一是资金来源单一,除国家、市级补助部分资金外,其余全部为区财政资金,需求量极大;二是区委区政府将危房改造纳入华信公司国开行贷款解决,由于抵押物筹集困难,加之国开行贷款、用款程序复杂,资金筹集相对比较困难;三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属于惠农资金,按照要求需要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由于多数危改户都要委托当地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代建,危改资金由对象户委托拨付给镇街发放到施工单位或者承包人,给危房改造资金的管理使用带来了较大风险。

(八)部分镇街危改家底不清。在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中,部分镇街两天报表两组数据,三天统计三个样子 ,家底不清、情况不明。透过现象看本质,虽然“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理论上讲是一个动态的数字,但是部分镇街不属于动态范畴的数据也是家底不清、情况不明。数字不清的背后实际上是有关人员事业心、责任感不到位,履行政治责任、工作责任不到位的表现,是如期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危险所在。

三、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坚定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改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从国家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来看,打赢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是必须要完成的政治任务,毫无退路可言;从市级成效考核、督促检查和三方暗访评估等工作开展来看,抓好抓实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是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区已解决近3.5万户农村“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来看,无论是区委区政府、区级各部门还是全区各镇街都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更应坚定信心和决心,一方面坚决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收尾工作,持续助力打赢全区脱贫攻坚战;另一方面科学筹划,建立长效机制,合力推进,真真正正全面实现所有贫困群众“有房住”“住好房”目标。

(二)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有效的金融扶持和财政补助、奖励政策。进一步探索研究在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建立农房改造建设专项扶持贷款资金,搭建农民建房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非贫困户的中低收入农民的危房改造,可研究实行按建红砖房、苯板和免烧砖类节能房、新型节能稻草板房等不同类型区别予以差额或全额贷款贴息,以此扩大扶助面,调动积极性,推进危房改造速度;在面上整体推进中适当提高对使用免烧砖、稻草板建房、新型装配式建筑的奖励标准,以此推动新型节能材料应用。

(三)进一步加强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引导农村建房向中心村集中、向宜居房发展。加大场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力度,坚持“撤并自然村,壮大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村镇建设发展思路,实行集约建设和规模发展,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引导农民向中心村转移,腾挪原村庄占地用于复垦,通过二次开发推动扩大耕地面。针对贫、富不同群体或老龄化独居、三口之家、三代同堂居住等不同群体的实际,研究20-42平方米的连体统建房,及60-80平方米的分散统建或自建房,在外在户型和室内格局设计上更为人性化、更为宜居、更为适用。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借鉴脱贫攻坚“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贫困群众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激发贫困群众主动参与、积极出力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增强广大贫困对象户对应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认可度。通过政策的引导效应,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作用,从而加快全区危房改造工作全面顺利推进。

(五)进一步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政策、工作、保障无缝衔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下篇文章”。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之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将住房安全保障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统筹起来,研究提出住房安全保障全域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总结完善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方法、政策支撑、督查考核、宣传引导等经验做法,更新完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成效考核等保障机制。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排查从“四类重点对象”、边缘易致贫户扩展到一般农户,重点对有能力改造未改造唯一住房是危房户和外出子女有安全住房而留守老人居住危户两类对象进行重点排查。继续推进建新拆旧、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作,在全面确保住房安全的前提下奋力谱写出美丽乡村建设新画卷。

作者:池荣才(作者系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责任编辑:胡佳兴
编审: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