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护送车辆得不偿失!江习高速3辆大件运输车被查处

2023-09-25 16:24
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大件运输车未按规定护送

 

江津融媒讯(记者 阮瑞雪 通讯员 曾强 雷明鸣)9月23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以下简称高五支七大队)就通过数字执法室网络巡查,发现并查处了3起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高五支七大队执法人员在S21江习高速公路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蔡家服务区内停放有3辆载有风电叶片的大件运输车辆,但在车辆前后均未发现预警护送车辆,而进出服务区的车辆在距离大件运输车较近时纷纷避让,十分危险。发现该情况后,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这样太危险了,你们的护送车辆呢?”在面对执法人员询问时,驾驶员倪某、孙某、赵某等人纷纷表示,虽然知道大件运输应该根据既定护送方案安排护送车辆全程押运,但是为了减少运输成本,运输中,公司让预警护送车护送进入高速收费站后就自行驶离了。

经查,这3台大件运输车搭载的货物均为风电叶片,系不可解体物品,其车货总重量均为80吨,车货总体外廓尺寸均长99米、宽3.75米、高4.9米,属于第三类大件运输,并已事先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同时,在办理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上明确记载了本次大件运输的护送方案,包含本次运输护送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及护送车辆数量等内容,但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未见护送车辆踪迹,通过数字执法室稽查布控系统也未查询到护送车辆进入重庆辖区的信息。

超限运输是一种长、宽、高、重量超过一定限定标准的货物运输方式,俗称“大件运输”。在大件运输过程中,长、宽、高、重量超过一定限定标准,承运人就应当采取必要的护送措施,起到警示和护送作用。执法人员在现场对承运企业委托人和驾驶员进行了普法宣传。

同时,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承运企业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按照规定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黄娅秋
编审:罗梅